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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7-20]  来源:互联网

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和《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的通知》(教高〔2015〕532号)的精神,学校将组织进行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与初赛工作,请各院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

现转发《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的通知》(教高〔2015〕532号),学校初赛参赛要求参照省级选拔赛要求进行。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商务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局、团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选拔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选拔赛。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1.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工作方案

2.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组织机构

3.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各高校联系人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商务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

2015年7月8日

附件1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河南省选拔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选拔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部署,组织好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省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以下简称“国赛”),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拔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选拔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引导全省各高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通过大赛,搭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平台,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省赛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河南省商务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主办,河南大学承办。

省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省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省赛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省赛项目指导和评审工作,并指导参加国赛集训等工作。

省赛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省赛仲裁事宜。

省赛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河南大学,负责省赛的组织和参加国赛集训等工作。

省赛组委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省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宣传发动工作由团省委负责。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15年6月8日-7月31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帐号)。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提供报名管理系统,各高校登录系统即可查看和管理本校参赛项目信息。

①系统登陆入口:http://cy.ncss.org.cn/2015/login.html。

②账号分配:2015年7月15日以前,各高校务必将联系人信息(见附件3)发送至306160938@qq.com。各校明确本校选拔赛工作联系人后,由省赛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分配账号用户名和密码。

③高校管理账号权限:查看本校项目报名情况,进行项目计划书下载、审核晋级省赛等操作。

2.校园初赛(2015年8月1日-8月16日):校园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赛。

3.省赛(2015年8月17日-9月10日):组委会根据各高校推荐参加省赛情况,由专家指导委员会依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对参赛队伍进行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国赛项目。

省赛设置优秀组织奖,数量为参与高校数量的15%(组委会将公布各高校网上报名参赛情况,并作为优秀组织奖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4.参加国赛集训(2015年9月15日-全国总决赛时间):省赛组委会根据河南省赛情况,分类别成立专家组负责参加国赛项目的省级集训指导工作。集训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支持和奖励

1.经费支持

各高校组织校内初赛、参加省赛和国赛所需经费由本校负责。省赛组织和参加国赛集训所需经费由省里统筹安排。

2.参赛项目奖励

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将对我省在国赛中获奖项目且符合相关政策支持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优先给予2-15万元的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省工信委、商务厅、团省委结合职能,对获奖项目给予相应的扶持。各省辖市、直管县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获奖项目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同时优先推动项目入驻各级各类创业示范基地。各高校优先安排获奖项目入驻校内创业孵化园。

八、有关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协调各主办单位统筹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团委负责动员辖区内毕业5年内的创业大学生,与毕业学校联系并积极报名参赛。各高校也应根据实际成立校级组织机构,由本校分管校领导负总责,明确校内牵头部门,指导本校初赛,主动联系本校毕业5年内的创业大学生报名参赛,组织参加省赛、国赛,协调保障相关活动等。

各高校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校内初赛组织、省赛推荐工作,各高校参赛项目不少于10个,多者不限,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九、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1.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工作QQ交流群:15706627,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将及时推送大赛相关资讯。

2.选拔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河南教育厅高教处 张俊丽 0371-69691869

电子邮箱:hngaojiao@163.com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位宾 18603866516

电子邮箱:306160938@qq.com

河南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赵艳忠 13639690996

电子邮箱:26084595@qq.com

附件2、3:略

上一条:转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奋斗·青春”——大学生创业就业人物事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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