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促进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校园的双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焦作大学全日制普通毕业生的双选活动。
第三条 在焦作大学举办的双选活动主要包括大型双选会、专场双选会和网上双选会。
第四条 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代表学校举办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唯一部门,同时也是校内双选活动的管理部门。其他部门举办双选活动必须得到招生就业办公室的批准。
第五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授权各学院可以自行举办只涉及本学院专业的双选活动,但是必须事先通报情况,事后通报结果。
第六条 大型双选会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必须向河南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举办。人数较多的专场招聘会须做好安全、消防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招聘单位在开始招聘前必须提供必要的单位资格证明材料、招聘人员证明材料和关于招聘的有关材料,在得到资格认定后方可开展招聘活动。
第八条 招聘单位必须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合法经营的企业等。
第九条 招聘单位所提供的就业岗位必须适合毕业生的就业需要,必须与实际岗位相符。
第十条 招聘单位提供的宣传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查招聘单位有关材料,并尽快给予答复。
第十二条 对已确定的双选活动,须通过就业信息网或其他方式通知毕业生。
第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活动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等。
第十四条 学校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向用人单位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招聘单位应将招聘情况向招生就业办公室反馈。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将招聘情况或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发布。
第十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